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办好特殊教育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工作,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大力实施融合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办好特殊教育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工作,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大力实施融合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控辍保学,抓好对象确认和教育安置。每年4月底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乡镇街道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开展入学登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5月底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并提出意见。学校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结合学生需要给予妥善安置,同时采集并录入随班就读学生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加强监测。学校为随班就读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收录相关教育评估材料并对评估结果严格保密,为因材施教提供基础保障。
一人一案,抓好教育质量提升。充分尊重和遵循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结合每名残疾学生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提高对随班就读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具备条件的区和学校参照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增设特殊课程,参照使用审定后的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并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具、学具和辅具。针对残疾学生特点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保证每个随班就读学生每周享有不少于3课时的个别辅导和训练。制定符合随班就读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突出对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各区结合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分布情况在区域内选择若干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兼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努力为残疾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康复条件保障。
多方着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教师遴选标准,加大教师配备力度,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满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基本需要。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学生照护、康复训练及辅助教学等工作。将随班就读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将特殊教育通识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中,努力提升所有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在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高校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相关课程,优化随班就读工作必备的知识和内容,针对性提升师范毕业生胜任随班就读工作的素质能力。安排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研究、指导和服务,通过专题教研活动或优质课评选等方式,有效支持随班就读教师专业发展。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在绩效工资分配、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表彰等方面向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
加强协同,抓好工作体系支撑。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合力。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各区普及义务教育以及优质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建立巡回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对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的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质量评价,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需求完善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便利和帮助,让孩子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