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升小”4月8日起至4月23日进行信息登记,4月23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上海“幼升小”4月8日起至4月23日进行信息登记,4月23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4月8日8时,“幼升小报名信息查询(公办、民办)”模块开通,“幼升小报名信息查询(公办、民办)”模块主要为家长提供包括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成功通知、公办小学报名完成通知或民办小学报名完成通知、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结果、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及公办小学入学通知等信息服务。

  日前,“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正式上线,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家长们可在该平台查询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招生细则等。

  今年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上海市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3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信息登记方式为:对于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事先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对于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上传儿童照片,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入学相关信息。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证件号码;初始密码为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应于4月2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儿童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50dpi,..jpg"格式),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等的重要依据。如家长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可直接作为入学后注册学籍需要的照片;如家长难以上传规定格式照片,至少保证上传儿童照片的头像清晰可辨,不会影响入学报名,待入学注册学籍后再采集规定格式的照片。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1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本市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包括公共租赁房在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19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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