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2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明晰规范和一些首创性探索,提出“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防艾知识和性健康知识等纳入学校教育课程设置、考试内容和学分管理,保证必要课时”。

  《条例》明确提出,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不同人群编印防艾知识宣传资料。《条例》新增加了校(院)长是学校(院)防艾知识和性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院)配备校医,制订并实施防控方案。

  为解决边境地区艾滋病预防控制难问题,《条例》新增了艾滋病涉外管理与服务相关内容。此外,还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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