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50个校企合作的优质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50个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力争建成2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新增50个省级高职院校教学团队。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广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目标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广东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双师型”教师是指兼具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双职称型、双素质型教师。相关负责人介绍,目标到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稳定在60%以上;重点建设50个校企合作的优质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50个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力争建成20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新增50个省级高职院校教学团队。
《意见》提出,建设一批一流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推动职业教育师范类专业认证。健全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机制。支持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与“双高计划”职业院校协同合作,联合培养一批具有职教背景的“双师型”教师。同时,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建设一批职业教育领域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推进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博士研究生培养,鼓励高校联合行业企业培养高层次“双师型”教师。
在建立健全省、市、校分级协作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体系方面,《意见》鼓励校企共建职业技术师范专业能力实训中心,重点建设50个校企合作的优质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50个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动打造30个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优质品牌项目,提升职业院校师资培训质量。
《意见》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将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融入教师管理的各环节、推进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改革、构建职教师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源配置新机制、建设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强高水平教师团队建设、开展1+X证书制度相关教师培训等。
在考核标准方面,《意见》提出,深化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痼疾。推动职业院校结合实际,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将专业标准作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规范教师培养培训、资格准入、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环节,结合广东产业、文化、教育特色,建设广东特色“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