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围绕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特色发展、精致管理、品质立校,着眼推进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推动中小学校循规律、讲规矩、守规则,努力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青岛市围绕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特色发展、精致管理、品质立校,着眼推进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印发全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推动中小学校循规律、讲规矩、守规则,努力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丰富清单管理内涵,完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采取清单管理的方式,加快推进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建设。制订落实“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将副校长聘任、教师选聘、招生等方面的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如赋予局属学校对货物服务类50万元以下项目、工程类60万元以下项目的自主确定权;市内四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逐年增多,2020年已增至20所,招生计划达2291人。实施“学校管理正面清单”管理,组织学校对下放的自主管理权限、重大决策事项和涉及师生利益的30余项事项,逐项梳理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机构等,建立“一事一单一制度”,推动学校权限依法、民主、规范运行。实施“学校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管理,为学校设置行为底线,划定清晰的自主办学范围,推动学校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依法依规自主办学。

  突出底线和问题意识,推动学校自主规范办学。结合学校管理实际,分别为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42项和30项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在清单中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将“学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作为第一条内容,并设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等3项条款,以党建工作引领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坚持法治思维,将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中以学校为行为主体的禁止性规定列入负面清单,如“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或者违规设立各种类型的实验班”“学校违反规定调整教学进度、提高课程难度,或者随意增加、减少课时,挤占体育、艺术、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学校乱收费等现象,将“学校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活动,以及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牟取私利等监管不严,造成较大恶劣影响”“学校违背有关规定,增加学生学业负担”“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或者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等纳入负面清单。

  健全机制推进落实,确保负面清单管理取得实效。建立统筹推进落实机制,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各区市、各学校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方式,加强分类指导,加强负面清单的学习培训和自查自纠,支持学校开展现代学校治理机制探索,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将负面清单管理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考核和督导范围,学校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在当年绩效考核或督导评估中给予减分处理;清单内容同步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阳光校园等学校综合性评估负面清单事项,按评估要求予以处置,确保负面清单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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