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持续实施线上服务促就业、就业见习能力提升、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国有企业专项招聘“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工作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尽早就业。

  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国资委、扶贫办、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努力完成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88%以上的目标任务。

  通知明确,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持续实施线上服务促就业、就业见习能力提升、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国有企业专项招聘“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工作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尽早就业。

  通知要求,搭建全区统一、多方联动的线上服务平台,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常态化不间断多元化就业服务。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1次职业指导和1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在完成2020年3000名见习任务的基础上,扩大见习规模,将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见习范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鼓励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毕业生。

  新疆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10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开展专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优先推荐录用。国有企业招聘、就业见习岗位吸纳、“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新疆还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行动,以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通过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创业培训广覆盖、强化创业服务等举措,到2021年6月底,引导400名2020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就业。

  新疆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和各地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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