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今天制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

  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今天制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

  “十要求”明确,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十要求”提出,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等行为;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十要求”鼓励学生充分利用校内外学习时间,加强自我管理,主动独立完成作业,不敷衍、不抄袭;严格控制好居家上网时间,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鼓励学生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校外体育活动将纳入家庭作业任务。

  “十要求”特别强调,各地要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专项工作,不得要求教师重复填报同类表格数据等,保障教师批改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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