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县级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为推动县级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在普及普惠水平方面,主要包括3项指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另外,县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要高于85%。
方案提出,在县级自评、市级初核基础上,经省级督导评估,各申报县(市、区)所有指标达到标准要求且通过所有评估环节,则认定该市(州)当年所有申报县(市、区)均通过;凡存在任一县(市、区)指标明显不达标、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较多、负面反映强烈、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则视该市(州)当年申报的所有县(市、区)均未通过省级评估。
此外,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社会公布当年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和各市(州)所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及占比,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目标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负责人,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