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部分省属公办幼儿园开展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通知》及《海南省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显示,海南省将在省机关幼儿园等三所省属公办园试行人员总量管理。
日前,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部分省属公办幼儿园开展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通知》及《海南省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显示,海南省将在省机关幼儿园等三所省属公办园试行人员总量管理。
海南省明确,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公办园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新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适用国家和省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园积极探索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在核定的人员总量内实行全员备案管理。
此外,为有效缓解学前教育事业编制急需,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围绕“满足动态需求”的主线,对标实现“两个比例”,科学确定用编配比的标准额度,为公办学位比例未达到50%的市县核增了部分公办园编制,在动态中满足了开园启动、运转工作,最大限度支持公办园建设,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