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各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加强招生计划安排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

  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2020年市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2020年市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19056人,其中博士生招生计划1609人,硕士生招生计划17447人。

  通知指出,本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在安排招生计划时综合考虑学科现状、科研经费、高水平师资力量、教学科研平台和成果等因素。支持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建设,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研究生教育。

  各校要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要求,落实好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优化学科专业间招生结构,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缺乏、培养能力明显较弱、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专业应限制招生规模,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应对举措。建立招生计划联动机制,统筹考虑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学习、科研、生活等条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类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各类专项计划是研究生教育落实国家各类重大战略任务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方式。有关高校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所承担的各类专项招生计划。加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提升相关高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人才培养工作,保证办赛人才的质量,北京冬奥组委将主要面向在读研究生招收赛时实习生。各类专项招生计划均包含在各校招生总规模以内。

  通知强调,各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加强招生计划安排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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