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相关区政府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支持有关区为乡村教师租赁周转房,帮助乡村教师解决住房困难。
教育部、中组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相关工作已开始在本市落地。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宇辉透露,本市每年增加2250名师范生培养指标,并持续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每年面向全国招聘350余名紧缺学科乡村教师,非师范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后给予4万元一次性补助。
依据六部门的意见,各地要加强面向乡村学校的师范生委托培养院校建设,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各地还要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核定绩效工资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给予适当倾斜。
刘宇辉介绍,北京将创新乡村教师编制管理,提高编制的使用效益。创新教育部门所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人员额度的管理方式,开展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制度改革,按照高于城镇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每3年核定一次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合理调配使用事业编制,优先保障乡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本市将持续实施拓展中小学教师来源行动计划,每年增加2250名师范生培养指标;持续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捆绑非京生源毕业生指标,每年面向全国招聘350余名紧缺学科乡村教师,非师范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后给予4万元一次性补助,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同时,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的比例,为乡村学校设置市级骨干教师专项指标,设置中小学特级校长流动到乡村学校任职专项指标,将到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北京还计划每年定向培养100名本土化乡村教师,鼓励支持师范院校为乡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
本市将持续实施市级财政支持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根据乡村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制定差别化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每月补助最低1400元,最高4000元;支持相关区政府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支持有关区为乡村教师租赁周转房,帮助乡村教师解决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