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一批。对排查中发现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培训机构,要督促其向审批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据四川省政府网消息,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联合开展整治无证无照教育机构专项行动。本月起到年底,四川省将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和各种形式“补习班”,进一步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环境。

  为什么要整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四川省多次开展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的以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的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管理体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然而,四川省校外培训行业仍然存在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等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据了解,目前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有9000家左右,黑名单的1000家左右,此外,还有大量没有备案登记的无证无照的各种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和“补习班”。为进一步净化校外培训办学环境,防范和化解校外培训风险,依法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整治无证无照教育机构专项行动。

  整治对象有哪些?

  1.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包括企业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下同),擅自开展办学活动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2.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办学活动的各类教育咨询(管理)类公司、托管机构、家教机构、早教机构等;

  3.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及办学场所;

  4.伪造、变造、租借、盗用他人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开展办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

  5.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过期或失效,仍继续开展办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

  6.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以收费为目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补习班”。

  如何进行整治?

  整改一批。持续开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回头看”,巩固规范治理成果。对在排查中发现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要停止开展培训活动或者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核准一批。对排查中发现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培训机构,要督促其向审批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取缔一批。对没有达到设置标准的无证(照)培训机构,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按标准进行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设置标准的,要责令其立即终止开展培训活动。对拒不执行决定、继续开展培训活动的机构,应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

  整治的时间有多长?

  2020年8月—2020年12月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部署(2020年8月31日前)。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分类整治(2020年11月30日前)。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完善机制(2020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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