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云南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
2013年以来,云南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
2016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工作做出新部署、明确新要求,政策实施力度逐年加大,政策覆盖面逐年扩展,补助水平逐年提高,成为我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荣誉感和职业吸引力的有力措施之一。
2019年,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13个县市区实施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发放补助资金13.55亿元,有21.8万名乡村教师受益,人均每月补助518元,为全国最高。其中,85个连片特困地区县政策实施全覆盖,发放补助资金8.5亿元,有12.58万名乡村教师受益,人均每月补助563元,为全国最高。
2016-2019年,中央财政向我省拨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共计15.97亿元,全额用于奖补85个连片特困地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