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6月29日公布的《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省教育考试院6月29日公布的《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录取,段次分别为T、U、V。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成绩适用范围

  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专业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所有院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成绩,此专业不允许组织校考。

  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1.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录取,段次分别为T、U、V。

  T段安排学校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统考成绩,但是不使用我省投档规则的上述高校;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

  U段安排学校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V段安排学校为: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进行录取。

  2.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1” 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3.体育类专业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一批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公办本科高校,在U段进行录取;体育类本科二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在W段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高校,在X段进行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志愿填报

  体育、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

  2.第二阶段为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 9月4日20:00至9月6日14:00。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栏内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栏内填报。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栏内填报。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征集志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征集志愿时间为: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15日20:00-8月16日8:00。

  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30日20:00-8月31日8:00。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时间:9月9日20:00-9月10日8:00。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校考为报考院校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录取

  1.体育类专业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分文理)分别划定各批次专业和文化分数线。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3.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分类别划定文化和专业分数线进行录取。

  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专业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划定。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录取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考生相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统考合格。

  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U段、本科二批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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