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印6月25日下发《关于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被迫停课4个多月后,辽宁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将重启线下课程。

  辽宁省教育厅印6月25日下发《关于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被迫停课4个多月后,辽宁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将重启线下课程。

  “通知”明确,恢复线下课程(以下简称“复课”)时间由各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复课条件准备等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不得早于当地幼儿园开园时间。辽宁省要求各市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不复课、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师生管理不到位和培训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复课。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具体复课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辽宁省印发的《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和《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主要措施》,做好复课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要主动纳入驻地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驻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对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要立即制止、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停止线下课程。对未通过检查自行复课的,要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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