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17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17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今年辽宁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有29.27万人,较去年增加4700人,需就业的毕业生总量加大。受疫情影响,目前各类线下招聘活动尚未全面恢复,初次就业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辽宁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招用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各类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免费“订单式”培训。

  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辽宁继续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在承担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单位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加大政府购买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力度。辽宁还将扩大升学和参军入伍的规模,通过公务员招录和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逐步补齐基层人才缺失短板。

  同时,辽宁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农村户籍和符合条件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符合困难条件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在辽高校毕业生,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予以兜底安置。

  此外,辽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辽宁每年还给予10家优秀孵化基地每家最高500万元的专项补贴。辽宁还将在省内高校增设1万个见习岗位,并给予包括基本生活费在内的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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