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全省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于5月25日起,按照“一县一策、一园(校)一案、家长自愿”原则,分批错峰开学,具体时间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确定。

  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全省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于5月25日起,按照“一县一策、一园(校)一案、家长自愿”原则,分批错峰开学,具体时间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确定。

  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学申请,并由县(市、区)政府组织教育、卫健等有关部门,对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方案和准备工作逐园(校)审核验收后,达到开学条件的方可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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