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定,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重庆市教委5月14日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会公平。

  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定,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同时,重庆市提出合理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市超大班额全部消除,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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