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在普及普惠水平方面,主要包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3项指标。在政府保障情况方面,主要包括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财政投入到位、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比较完善9项指标。在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方面,主要包括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教师配足配齐、教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科学保教要求5项指标。

  在评估结果运用方面,山东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纳入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规划目标的市、县,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同时,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监测和复查机制,对国家认定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下降、保障程度降低、幼儿园保教质量下滑的县,将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取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称号,并以适当方式通报。

  山东还要求各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2030年前完成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完成普及普惠采取的措施及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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