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招生计划执行,坚决制止盲目“保普高、弃中职”的做法,对普职招生结构不合理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普职大体相当;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通知》要求,按照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的目标,结合各地高中阶段教育学龄人口等情况,广东已将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招生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至各地。

  各地要压实工作责任,将招生计划合理分解到校,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招生总量与普职比得到落实。在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总招生任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对超出省下达总任务的招生计划,应参照省招生任务中确定的普职招生比例,合理分配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中。

  《通知》提出,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范围。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要求实行注册入学,开展春季招生和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退役士兵等报读,支持有条件的涉农职业学校、县域职业学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

  《通知》指出,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各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审批地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不得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加强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管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加大对普通高中(含民办)违规跨审批区域招生、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有偿招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招生计划执行,坚决制止盲目“保普高、弃中职”的做法,对普职招生结构不合理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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