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日前,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通知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同步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市(州)招生。

  通知强调,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规范中考加分工作要求,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他各类竞赛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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