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通知决定,区内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一至二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校医学专业和医学类院校、高校毕业年级,自4月14日起有序开学。

  3月24日,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通知决定,区内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一至二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校医学专业和医学类院校、高校毕业年级,自4月14日起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分别由各设区市、各区直中职学校、各高校研究确定。高校其他年级自4月21日起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高校研究确定。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安排在最后一批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研究确定。

  广西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开学方案,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自治区和各市、县(市、区)要成立开学工作评估验收组,加强对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评估验收。自治区直属高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和学校主管部门等组织开展,具体方案由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工作组制定;区直中职学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学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市、县(市、区)所属学校(含市属高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达不到开学条件的不得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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