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措施》,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允许开辟评审绿色通道,评审标准不设资历、年限等门槛。

  让科研人员“减负”

  ●省级科研项目实行申报阶段“无纸化”

  ●20万元及以下的省级科研项目验收,可不再组织专家评审,而实行审核验收

  让科研人员“增收”

  ●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绩效工资不影响单位“工资帽”,鼓励能干的人撸起袖子尽量干

  ●股权奖励,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尊重科研规律

  ●项目评审时,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评审

  ●探索开展省属高校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支持不搞“教授终身制”

  跑项目报账、填评审表格让科研人员不胜其烦,“工资帽”等规定又让部分科研人员觉着成果转化“干了白干”……针对阻碍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种种现象,四川出台一揽子解决方案。

  近日,科技厅等6个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的若干政策措施》,从给科研人员“减负”“增收”等方面切入,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以此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文件适用于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参照执行,同时鼓励中央在川高校和科研院所全面适用其各项规定。

  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

  科研项目申报和验收工作,费时费力。为此,《措施》明确提出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

  具体到项目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实行申报阶段“无纸化”。“申报工作全在网上办理,未来还会进一步考虑立项阶段的‘无纸化’。”该负责人介绍。

  至于同样繁琐的验收阶段,《措施》提出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及以下的省级科研项目验收,可依照项目任务书的考核指标,实行审核验收。“简单说,这类项目就不组织专家评审了。”该负责人表示,科研人员自己申请结题,若达到申报书中要求的指标,直接验收通过。

  《措施》进一步提出对项目集中、管理规范、设有内部审计机构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试点推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自主验收。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今年内会遴选出一批试点单位。

  同申报和验收一样“麻烦”的,还有报账。“带研究生一起实地考察,中午吃碗面没有发票,报账时还要专门写个说明。”一位省属高校科研人员向记者抱怨,这极大占用了科研精力。

  为此,《措施》提出,简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设定个额度,吃住行都用这笔钱就行。”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额度各个单位自行制定。

  在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中的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等领域,《措施》明确提出将适时选择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仅限于吃饭和交通等,整个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

  转化科技成果所获收入全留归本单位

  “工资帽”,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时会面临的尴尬。“一个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是有限制的,业务尖子创收太多,其他同事的收入就只有相应减少——部分单位为了息事宁人,往往搞工资再平衡,客观上打击了通过成果转化等创收的积极性。”一位省属科研单位负责人说。

  为此,《措施》提出对全时承担省级科研项目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其薪酬在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就是他收入高了不会影响‘工资帽’,从而解开‘包袱’,让能干的人撸起袖子尽量干。”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提高单位积极性,《措施》还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

  此外,《措施》提出的高含金量政策还包括: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按1∶1进行配套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举例来说,一位科研人员获股权奖励100万元,过去一次性交税可能要交45万元,分5年交一共就只交25万元。”上述负责人表示。

  赋予科研项目负责人更大科研自主权

  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措施》的另一个主题,是更尊重科研规律。

  《措施》提出赋予科研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科研自主权。“过去政府在由它委托或指派做的项目中,可能会提出一些要求。”上述负责人表示,《措施》明确省级科研项目评审时,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

  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措施》提出建立非常规评审机制,“例如目前评审主要靠电脑自动在专家库中匹配专家,而专家库里大部分是省内专家。对颠覆性项目,如果省内专家没那么懂或水平达不到要求,我们就可能从省外找专家来评。”

  围绕“去行政化”,《措施》提出探索开展省属高校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措施》同时提出,支持不搞“教授终身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岗位自主聘用,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

  根据《措施》,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允许开辟评审绿色通道,评审标准不设资历、年限等门槛。同时为给推动成果转化的“中间人”提供晋升空间,《措施》提出试点探索将技术经纪人纳入自然科学领域职称评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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