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尤其要抓好学习、宣传、演练和实施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教后勤〔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二是组织体系,包括广东省教育厅、各地市和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三是运行机制,包括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理,对各级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给予了详细说明,明确了报告主体、程序及相关内容。四是应急保障,包括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保障、物资和经费保障、宣教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等。五是附则,包括管理与更新、解释和实施。

  《应急预案》事件范围除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事故,还增加了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并将事件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同时进一步强化舆情和信息发布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的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尤其要抓好学习、宣传、演练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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