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出炉。《意见》明确,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出炉。《意见》明确,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

  鼓励支持

  街道、高校等办公办园

  《意见》明确,今年,全省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万人;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部分地方民办园收费过高的现象。以县为单位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

  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确保配套幼儿园

  与住宅区同步建设

  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2020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扶持政策,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并公示,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专项治理,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违反职业行为规范

  终身不得从教

  我省要求各地应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尽快完成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配足配齐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安保等人员。加大公办园教职工的补充力度,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国家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实行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及教师专业标准,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建立健全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从教。

  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收入。

  防止和纠正

  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我省将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的指导,在全省开展优质游戏活动资源和优秀绘本征集遴选工作。支持引导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为幼儿提供安全、丰富、适宜的保教环境。

  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幼儿个体差异。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建立50个课程示范基地。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华人教育信息订阅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