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5日开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9年11月15日开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并妥善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11月25日至11月29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须选择学籍所在中学作为现场确认地点,本市应届中职毕业生须选择学籍校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作为现场确认地点,本市往届高中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须选择户籍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作为现场确认地点。

  ★符合条件的考生履行报名程序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要准确填报报考科类。2020年是我市实施高考改革的第一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不再区分文理。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科类进行填报。报考科类一经确认,不能更改。确定后,接收报名单位将赋予考生14位的考生号。

  二是要准确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报考本科院校,必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请考生准确选择填报,如考生选择错误,将会对考生最终填报志愿及录取产生影响。

  三是要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时,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证明等原件,接受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注意避免证件不齐而影响报考。

  四是要确认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会影响到本人的考试、录取、入学报到等事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务必准确、有效,以免耽误入学报到。

  五是要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考生要按照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按照规定,凡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六是报考特殊类专业的考生须履行选报手续。报考艺术类美术及设计学类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分为体育舞蹈和非体育舞蹈)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须选报相应专业的市级统考,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相关考试大纲已于2019年8月面向社会发布,详见招考资讯网)。报考艺术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须选报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并填报相应的体育专项考试项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

  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2020年,我市将进一步严格高考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招收借读生、插班生、旁听生,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籍的考生报名,不得将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宣传为本校生源,不得为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出具任何与高考升学有关的推荐证明材料。各区考试机构将主动协调本区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户籍和学籍有异议者进行核实。

  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等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等获取高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升入高校的取消学籍,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在资格审核中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为考生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教委、市考试院及各区面向社会公布2020年高考报名举报电话,欢迎各界人士监督举报违规的个人及单位,一旦核实无误,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市教委举报电话:83215060

  市考试院举报电话:23769162

  各区举报电话见下表:

  和平区:27110012

  河东区:24136312

  河西区:28379078

  南开区:23346508

  河北区:26274638

  红桥区:27272149

  滨海新区(塘沽):25861369

  滨海新区(汉沽):67963755/25692065

  滨海新区(大港):60989976

  东丽区:24392336/84375736

  西青区:27940983/27945465

  津南区:88510592

  北辰区:26911722

  宁河区:69592751

  武清区:60911800

  静海区:28942360

  宝坻区:82627805

  蓟州区:29142513

  天铁教育中心:0310-5576816

  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2592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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