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11月4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教育厅、民政厅等部门于日前印发《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

  明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方案明确,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服务时间、经费和人员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同时,方案要求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学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大力实施学前融合教育。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方案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统筹残疾人高等教育资源的布局,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

  每个县(市)应建有1所符合标准的综合性特教学校

  方案要求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每个地级以上市应建有相当规模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每个县(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区应建有1所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东莞市、中山市应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及分布特点,建有2所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下的区要根据实际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设置特教班。

  同时,方案明确,支持地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普通高中或中职教育部,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特教班建设,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异地重建;支持高等学校设置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院或者相关专业。

  方案规定,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

  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在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在全省实施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继续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在建设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方面,方案要求科学规划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布局和培养规模,支持有关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将特殊教育专业列入省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粤东西北地区培养一批特殊教育教师。

  同时,方案要求,对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及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随班就读班主任、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

  到2022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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