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巩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地位,努力办好职业教育。

  江西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巩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地位,努力办好职业教育。

  提出“两个目标”,明确发展方向。一是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要重点办好至少1所条件良好、服务能力较强,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学位数与当地普通高中学位数配比原则上不低于4:6。二是通过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使之成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当地各类学习群体,以中等学历职业教育为主体,兼具职业培训、教育体验、学习指导、劳动教育、社区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和学习中心。

  健全“三大机制”,夯实发展基础。一是不断完善育人机制,把立德树人融入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各个环节,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学生职业认同感、增强职业荣誉感,培育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格局。二是加快建立专业调整机制,建立紧跟当地产业发展趋势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集中力量支持每所中职学校办好1—2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的骨干专业,支持1—2个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精准扶贫和区域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需求的特色专业。三是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办学格局。积极探索开放办学新途径,鼓励县级中等专业学校与县内外有实力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办学。

  强化“四大保障”,推动任务落实。一是加强县级统筹管理,健全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参与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三是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继续实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升通道。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评估,将县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和学校建设情况列为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教育发展考评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突出“五个抓手”,全面提质升级。一是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重点对“三无”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办学行为处于中止状态的“僵尸学校”,依法依规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进行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二是加快建设达标学校,采取新建、扩建、改建、共建等方式尽快完成未达标学校基本建设。对已经完成达标学校建设的,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成满足学位配比要求、办学条件良好、服务能力较强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三是深化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推行引企入校、订单培养、共同举办专业、合作设置课程多样化合作模式,推动骨干专业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校企合作层次。四是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重不得低于50%,努力建设一支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和平台。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普及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省共享。


华人教育信息订阅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