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2020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00人。符合在北京市报名参加考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要在10月25日前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招生面向三类考生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三类考生是该计划的招生对象。第一类是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第二类是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第三类是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报考者要参加研考

  录取方面,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除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和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毕业后要履行定向协议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形记入个人征信档案。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同意,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并签订定向协议书的,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专项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等8所高校承担,每校40人。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由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等4所高校承担,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每校10人,中山大学20人。

  北京报名考生25日前领校验码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符合在北京市报名参加考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要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报考202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北京教育考试院留存)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位于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的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所报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北京地区校验码发放时间为10月10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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