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到2020年底,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全区大班额比例控制在4%以内;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共同印发《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以巩固内蒙古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成果。
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到2020年底,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全区大班额比例控制在4%以内;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两类学校短板基本补齐,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实现全覆盖,农村牧区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范围为:消除大班额以城镇学校为主;寄宿制学校建设以乡镇为主,小规模学校建设为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拟长期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为农村牧区学校(含县镇)。不纳入实施范围的学校包括: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附设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小学、初中规模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超过2500人的学校。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是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由中央统一部署,自治区统筹安排,盟市协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按照要求,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