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表示,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是完善校园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学校及学生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10月9日,北京市教委发布《2019-2020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提醒各区教委、各学校要确保按时足额缴纳保费,原则上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区、本校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

  北京市教委表示,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是完善校园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学校及学生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教委、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坚持积极预防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为及时有效发挥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作用,保障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各区教委、各学校要确保按时足额缴纳保费,原则上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区、本校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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