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巩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地位。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巩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地位。
《指导意见》针对江西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及质量不能完全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问题,从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明确了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方向,指出了加快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发展路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在《指导意见》中,江西省第一次具体地提出了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主要目标: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达标中职学校;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要重点办好至少1所办学条件良好、办学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中职学校。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应成为当地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位数与当地普通高中学位数配比原则上不低于4:6。同时,要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使之成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当地各类学习群体,以中等学历职业教育为主体,兼具职业培训、教育体验、学习指导、劳动教育、社区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和学习中心。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十条重点任务,包括:不断完善育人机制、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建设达标学校、统筹普职协调发展、建立专业调整机制、深化中职产教融合、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等。通过推动重点任务实施,促进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为兼具多种功能的县级学习中心。
《指导意见》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的重要举措和部署。江西省将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抓手,围绕满足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人才需求,不断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补齐教育短板、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迫切需要,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体系,全面改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