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月150元,初中每人每月18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保障。

  北京市财政局消息,在实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基础上,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本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市学籍的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本市特殊学校就读和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等四类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预计新增资助困难学生1万人。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月150元,初中每人每月18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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