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优质师资培养,增强教师发展动力,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
福建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优质师资培养,增强教师发展动力,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
以扬优惩劣促师德“提振”。坚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第一要务,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工作体系,全方位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阵地。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以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抓手,组织开展“校长教师进社区进家庭”“师德榜样宣讲宣传”“师范生师德养成”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主动追求师德“高线”、严守职业“底线”、严禁行为“红线”。开展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评选“最美教师”10名、“最美教师”提名奖30名,讲好师德故事,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坚持严字当头,对师德失范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以振兴行动促培养“提质”。将师范教育置于教育事业重点支持领域,出台《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师范院校回归主业,加强师范生“源头”培养。落实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上浮50%”要求,最高每人每年达1.95万元,省级财政每年增加投入约1.1亿元。加大师范生特别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力度,下达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1.07万人,比上年增长41%,其中本科增长78%。启动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试点,引导考生积极报名。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将部分高校教育学科纳入省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以实事项目促培训“提能”。连续两年将“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财政每年安排1.6亿元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开展13项各级各类教师人才培养和培训项目,全年计划培训3万人次。扩大省级培训覆盖面,实行项目全程跟踪,提高培训质量。开展新一批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名校长后备培养培训,以“新时代名师名校长的使命与担当”为主题,举办全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论坛。推进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示范性)建设,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研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教研员专业标准》。扎实推进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首批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发挥闽台历史渊源优势,实施“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和“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资助引进台湾全职教师253名,每年由闽台两地高校联合培养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700名。
以综合改革促机制“提活”。加大教职工编制跨行业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全省中小学编内教职工达30.75万人,比上年增加1.62万人,初步缓解缺编情况。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标准,高中高级、初中高级和中级、小学和幼儿园高级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有效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建立教师和校长竞聘上岗制度,完善交流轮岗机制。
以落实政策促待遇“提标”。坚持将提高教师待遇作为紧迫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并要求各级统筹解决好高中阶段和幼儿园教师收入保障问题。建立教师收入年度报告制度,综合运用教育督导等手段,督促各地落实教师待遇政策。省级启动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持续开展优秀乡村教师学术休假活动;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平均不低于400元提高到500元,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近9000万元,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进行综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