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重庆市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用3年时间组织3.7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8月13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重庆市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用3年时间组织3.7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

  《通知》明确,自2019年至2021年,用3年时间组织3.7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通知》将国家规定的两类见习对象扩大至六类群体,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通知》还调整了见习期限,将见习最短期限放宽至1个月,最长期限调整至12个月,即见习期限为1—12个月,为青年见习提供更灵活的见习选择方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还提高了补助标准,将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00元,并一次性补助每人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留用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鼓励企业吸纳青年就业。

  《通知》同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要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开发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充分挖掘见习岗位鼓励优先吸纳辖区内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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