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估组按照“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对9个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县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
日前,在全党自上而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根据“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6月至7月中旬,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规定,对会泽、宣威、镇雄、彝良、澜沧、元阳、金平、绿春、兰坪等9个县、市(以下简称为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组共分6个小组对9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通过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档案资料,召开36个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座谈会,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12所(其中小学146所,初中48所,一贯制学校6所,完全中学4所,教学点4个,特教学校4所),发放调查问卷8610份,实地走访发放问卷1758份,向公众随机访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对9个县进行了全面评估。督导评估组按照“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对9个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县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
经督导评估组认真核查,会泽等9个县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待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对9个县督导评估报告审议后,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