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强调,要坚持以流入地人民政府负责为主、以城镇公办中小学为主,将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近日,福建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启动农民工学历提升计划,帮助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层次。

  意见规定,各地要落实进城农村贫困人口随迁子女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项目,健全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稳步增加农村地区的招生计划指标。要建立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困难毕业生,按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或就业补贴金。

  福建强调,要坚持以流入地人民政府负责为主、以城镇公办中小学为主,将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和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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