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注重强基础、谋长远、促长效,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高校党建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注重强基础、谋长远、促长效,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高校党建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建立包括党员数量、党建经费、工作开展、组织换届等12个项目、81个指标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并动态跟进更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换届台账。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印发《民办高等学校党委书记选派和管理实施办法》,向全省18所民办高校全部选派党委书记,指导6所民办高校党委完成换届。落实民办高校党员院长兼任党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宣传部长进党委班子要求,切实配齐配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开展全省高校党支部书记“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系列活动,举办5期“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沙龙和“全省首届高校党支部书记能力大赛”。组织全省高校开展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系列活动,先后举办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培训班、党支部书记省级示范培训班等,实现三级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全覆盖。

  谋长远求实效,完善党建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指导全省高校修订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推行党委书记、校长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研究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建五年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确定7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为加强高校基层党建提供制度保障。在全省高校统一使用《高校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为党支部工作实现基本情况、组织活动、日常管理、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五个纪实”提供有效载体,切实推动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印发《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党务工作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指导意见》,指导民办高校设立内部党务工作机构,为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推行高校党委书记、院(系)书记、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抓党建的“一承诺两清单”机制(即明确党建承诺事项和党支部建设问题清单、重点任务清单),实现高校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全覆盖;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抓载体重创新,着力激发党建工作活力。按照领导干部“学习讨论到支部、主题党课讲到支部、组织生活过到支部、作用发挥到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到支部”的“五个到支部”要求,在全省高校集中开展“千堂党课进支部”主题党课活动。省委教育工委负责同志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先后到30余所高校和30余所中小学校调研指导。1450多名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院(系)党组织书记到支部讲党课,全省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联系点798个。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开展“在校最后一堂党课”和“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谈话,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毕业生党员身份意识。借助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络教育学习平台,在全省28所高校开展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网络培训,累计培训2000余人。鼓励引导在校大学生党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践行党员标准、锤炼党性修养,用专业知识服务群众、回馈社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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