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站教师,江苏明确,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认定,并给予适当补贴,把解决设站单位难题和作出的贡献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出台《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扩展了设站主体的范围,明确了进站学生补贴,并打破研究生工作站“终身制”。

  江苏规定,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有课题,有科技创新平台,并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可以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同时,设站主体为企业的,应为进站的博士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生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的在站生活补助;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进站的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额的交通和通讯补助。

  对进站教师,江苏明确,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认定,并给予适当补贴,把解决设站单位难题和作出的贡献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针对“退出难题”,江苏提出研究生工作站“认定期”为4年,并建立基本数据年报制度,将年报数据作为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的基础数据,连续两年未按时上报的予以撤销授牌。4年期满后,将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及时申请期满验收的,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我们将根据相关高校每年新增工作站认定数量、优秀工作站和示范基地入选数量等情况,予以一定的经费奖补,并积极支持设站的高校、企业申报国家试点任务,申报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洪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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