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记者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9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000名(含2018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92名),聘期3年。

  5月5日,记者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9年甘肃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000名(含2018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92名),聘期3年。

  1、将在7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

  今年,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甘肃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优先满足“两州一县”等深度贫困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进一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019年,甘肃省将在以下72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七里河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瓜州县、玉门市、肃南县、民乐县、高台县、山丹县、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西峰区、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合作市。

  2、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且持有《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报到证不再调整改派)的高校毕业生。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

  2018年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毕业高校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3、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17日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由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现场确认的资格审查工作,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后,进入“甘肃省2019年基层服务项目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5月17日18∶00以后将关闭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19年6月17日10:00至6月22日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此次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为6月22日,9:00—11: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为6月22日,14:00—16: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此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公共基础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体美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在全省12个市(州)分别设考区,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每个考场安排30人,报考同一县(市、区)的考生应尽量编排在同一个考场。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

  5、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

  此次招聘的特岗教师,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市、区)负责入编,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同时做好《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省上不再行文。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朱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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