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该《方案》为今明两年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制定了路线图和任务书。

  5月6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该《方案》为今明两年天津市学前教育发展制定了路线图和任务书。

  根据《方案》,天津市将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到2020年年底,接收14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增幼儿园学位3.86万个。

  扩大城区幼儿园增量,学位缺口较大的城区要充分利用盘活的闲置楼宇、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搬迁的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采用“买、租、建”等多种方式扩大城区学前教育增量。到2020年新增公办园学位、普惠性民办园学位各2.35万个。推进村办幼儿园建设,1500人以上的自然村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或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规模较小的自然村可采取联合办园的方式,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到2020年年底新建140所村办幼儿园,新增幼儿园学位2.38万个。

  建设市、区、幼儿园三级视频监控系统,2019年,建设现有2314所幼儿园(含托幼点)视频监控系统。2020年同步建成新增幼儿园(含托幼点)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幼儿园安全监管体系,到2019年年底,每所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2名由保安公司派遣的安保人员。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每10所幼儿园配备1名兼职督学。健全家长志愿者驻园值守制度。

  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置标准,各区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优先为公办园调剂编制。2019年启动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筹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幼儿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能力提升计划,到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各类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全部达到上岗条件。

  《方案》特别提出,天津市将在持续实施支持公办园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八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办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一、民办园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民办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园相同的价格政策。二、利用闲置资源改建成民办园,并达到国家和我市有关幼儿园建设标准,所在区政府同意,可以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依法申请举办民办园。三、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全市民办园教师进行全员上岗培训,民办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四、非营利性民办园租用住宅小区配套公共设施实行免租金,租用非公建房屋由区财政给予房租补贴。五、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园,按照与公办园同等的原则,由所在区政府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新建、扩建营利性民办园,由所在区政府按照国家规定优先供给土地;非营利性民办园享受与公办园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六、改造闲置资源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市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补助。七、建立普惠性民办园分等级补助机制,参照公办园等级评定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等级评定,并按照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助。八、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等级评定后,其收费标准可在同等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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