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3年,全国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认定后,2017年,教育部又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继2013年,全国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认定后,2017年,教育部又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面向2035,一些省市开始将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其中一项重大改革。本期起,周刊将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系列,介绍江苏、北京、上海等地的探索经验,敬请关注。——编者

  国家近年提出了“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思路。

  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有学上”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成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追求。面向2035,要实现教育现代化,北京也必须迈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这一步。

  以优质均衡为导向,加大政府统筹力度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制度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保障机制

  北京市近年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在16个区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的基础上,201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文件》,实施了农村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系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方面,盘活现有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使“家门口就能上好学校”的愿景逐渐变为现实。

  横向联手增加优质资源。通过对外引进名校办分校、城乡一体化学校,整合区域教育资源,采取“学区制”“教育集团”等方式,实现增量推进,拉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广覆盖。目前,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已经成为区域优质资源整合的重要形式,全市已有中小学教育集团158个、学区131个。

  纵向贯通培育优质资源。通过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对口直升、优质高中名额分配等方式,纵向拓展入学新通道,为普通校成长为新优质校提速。

  积聚社会力量拓展优资资源。统筹在京高校、各级教科研部门、民办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种优质资源,支持中小学特色发展。截至2017年底,共有21个教科研部门支持全市41所中小学发展,20家民办教育机构支持105所学校学科教学,26所高校支持56所中小学发展。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制度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保障机制。改变以往的评价导向和观念。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凝练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对学生发展的评价,着力促进每一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加大政府统筹和调控力度,通过建立全市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着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切实缩小校际之间差距,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逐步建立和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城乡学校教育资源共享、教师合理流动、学校管理体制和教育评价机制等方面做出重大改革,初步形成优质均衡发展的首都基础教育体系。

  破解区域、学校优质资源不均衡难题

  北京要对外疏解非首都功能,需要从中心城区向外转移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

  尽管通过上述种种努力,逐渐改变了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状况,在促进优质均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优质教育资源分布还不够均衡,区域、城乡、校际间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仍然存在。

  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在中心城区聚集程度仍然较高。受历史原因的影响,首都中心城区聚集了大量的优质教育资源。

  大家耳熟能详的知名中小学校,基本都在东城区、西城区和海淀区(简称“东西海”三区)。这些知名学校所拥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如金帆艺术团、金鹏科技团、特级教师、市级区级学科带头人等,成为家长择校的动因。

  据统计,市级示范幼儿园全市共147所,“东西海”有67所,占45.6%;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共74所,“东西海”有38所,占51.4%。

  因为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聚集,给教育均衡发展带来了严重困扰,同时带来了中心城区人口聚集、交通拥堵、房价居高不下等严重问题。北京要对外疏解非首都功能,从一定程度上讲,从中心城区向外转移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不失为重要策略之一。

  学校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大多集中在优质学校。无论从硬件条件,还是软件条件来看,不同历史和性质的学校发展是不均衡的,这既有学校自身发展能力的原因,也受政府政策因素的影响。

  市民耳熟能详的名校,比如府学胡同小学、汇文中学、实验二小、北京四中等,不仅因其拥有百余年历史而为世人关注,而且也是早期政府重点建设的学校。

  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些学校积聚了众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和老百姓的良好口碑。这些学校的校园环境和教学设施设备一流,名师大家多,教学水平一流,不仅吸引了大批高学历人才,而且也成为老百姓争相择校的对象。而不少普通学校的优质资源稀少,因办学条件和教师教学水平一般而日益沦落为老百姓眼里的薄弱学校。

  制订北京版优质均衡指标体系是当务之急

  参考《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及江苏等地方评估指标,加紧制订北京指标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仅是全国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后提出的一个新的发展目标,也是首都到2035年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当务之急,是参考2017年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及江苏等地方评估指标,加紧制订北京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体系,加快工作的推进力度。在价值引领上,可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扎实推进优质资源供给与整合。继续坚持既增数量、又增质量的“双增量改革”。

  一是大力新增优质中小学校。全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在城市发展新区和功能拓展区新建一批示范性学校。二是继续探索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教学服务。统筹利用教育系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除在英语学科吸引民办教育机构参与教学改革外,还需扩大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深化委托办学、合作办学试点。三是更大面积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创办附中附小。在资源共享、品牌建设、学校管理、课程开发、学科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大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提升现有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推进实施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导学团、学区联合备课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作用,实现优秀教育经验、成果的资源共享。为加快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完善基础教育教师统一调配机制。

  各级政府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用”改革,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交流轮岗。积极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编制、激励机制的创新力度,提高乡村学校高级教师职称结构比例,设立专项用于乡村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为促进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创造有利条件。

  持续加大政府财政的稳定投入。政府要做到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的比例不降低,要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三增长”的法律要求,尤其是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不能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政府需要在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上增加投入,主要表现为支持中小学校 建设、开发和购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和专用教室建设达标等。健全城乡统一投入机制,增强市级教育经费统筹能力,增量经费主要向财力薄弱区、人口导入区域、薄弱学校倾斜。

  完善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凝练办学特色,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督导与全程监测,着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重点关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的乡村薄弱学校,对没有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区实行动态监测,推进所有区义务教育整体质量向更高水平推进。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着力促进每一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掌握两项运动技能”“遏制中小学生肥胖”等指标要落实到位。

  (作者系北京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北京教育大会文件起草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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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

  从2013年开始,全国启动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认定工作。5年多来,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重点,立足促公平、促质量,推动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全国大多数县(市、区)已经通过了验收。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引导各地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2017年,教育部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督导评估工作。

  该办法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认定,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4个维度进行了规定,在每一维度下又细化出若干评估内容与标准。

  资源配置评估通过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政府保障程度评估通过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教育质量评估有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从地方层面,江苏省是全国率先提出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的省份之一。它从2010年起启动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改革示范区建设,并于2013年颁布《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从2018年起,开展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制定《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实施办法》。江苏在全面落实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评估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体现江苏特点的5项评估指标,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6项指标要求作了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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