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入学基础上,聚焦随迁子女升学需求,积极完善考试政策,破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的制度障碍,切实维护随迁子女教育权利。
江苏省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流入省份之一,目前有随迁子女192万人。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努力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数量、更有质量的教育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压实流入地政府责任,打造“责任落实网”。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接受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各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按学龄人口分布状况及其变动趋势,合理设置义务教育学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每个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千方百计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有质量的公办学位,努力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求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有质量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145.37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85.5%。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打造“财政保障网”。近年来,江苏苏南地区随迁子女快速增长,不少市县随迁子女已超过本地户籍学生,经费保障压力非常大。江苏一方面主动加强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努力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全面开展调研,着力构建对流入地教育工作支持的长效机制。2016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目前,已建立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及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奖补机制,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接纳人数和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各地做好随迁子女教育工作,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考试招生政策,打造“政策供给网”。在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入学基础上,聚焦随迁子女升学需求,积极完善考试政策,破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的制度障碍,切实维护随迁子女教育权利。针对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问题,出台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明确从2013年开始,凡具有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随迁子女,均可参加当地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从2014年开始,将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相关内容纳入高考报名工作文件,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省户籍考生同时报名。近两年,共有2.8万余名随迁子女高中毕业生在江苏参加高考。
聚焦两类学校建设,打造“定向扶持网”。针对吸纳随迁子女较多的公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中存在的办学困难,印发关于加大对流动人口流入地教育工作的支持意见,从用地政策、教师队伍、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针对苏南地区民工子弟学校相对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扶持。在办学条件上,地方财政给予经费和设施设备支持;在学校管理上,与当地其他学校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将学生学籍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将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纳入当地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帮助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