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全省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培训会。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16-51-46-60-1jpg/></p><p>  2019年3月7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全省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培训会。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出席会议并讲话。</p><p>  培训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宣传视频。会议对全省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进行了重点说明,并对演唱测试系统、问卷测试系统的使用进行了培训。</p><p>  王恒斌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充分认识监测工作在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要结合2019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做好各种保障。三要强化过程监督,注重工作纪律,确保监测实施工作圆满顺利完成。</p><p>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提升的重大举措。其目的旨在客观反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单纯以唯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学生学习的片面做法,有效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国家自2015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监测对象确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为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有效跟踪义务教育质量变化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测效益,每个监测周期为3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领域。国家第二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从2018年开始。具体安排是:2018年度监测数学和体育,2019年度监测语文和艺术,2020年度监测科学和德育。质量监测工作已在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取样本县(市、区),样本数量为全国总县数十分之一左右。每个省(区、市)不少于6个样本县(市、区)。</p><p>  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陕西省高度重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积极参与,把质量监测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工作来抓,立足把监测结果作为提升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的决策依据和重要参考。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连续4年被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评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秀省级组织单位。2019年陕西省参与国家质量监测的10个样本县(区)有:西安市莲湖区、陇县、铜川市耀州区、渭南市临渭区、汉中市南郑区、西乡县、镇巴县、汉阴县、镇安县以及杨凌区。</p><p>  西安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等8个市(区)教育督导室负责人,10个样本县(区)教育局和督导室负责人以及教育厅督导室全体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省级培训会。</p>
</article>
</div><div class=

华人教育信息订阅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