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2月22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中小学校从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推行“四零承诺”(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为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2月22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要求全省中小学校从2019年春季新学期开始,推行“四零承诺”(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实施方案》强调,在现行法律、政策、制度规定前提下,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管理有力的规章制度,推行“四零承诺”(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让管理和服务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

   《实施方案》指出,落实在中小学“办事不求人”,坚持规范性、公平性、公开性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办法,即实现“上学不求人”,做到“零择校”;实现“分班不求人”,做到“零择班”;实现“排座不求人”,做到“零择位”;实现“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做到“零指定”。

   《实施方案》要求,“零择校”。即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普通高中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招生录取。一是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片区内户籍符合条件的准一年级适龄儿童应全部免试登记入学。二是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的,要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实现户籍地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采取对口升学方式招生的,对口小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升入对口初中,不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相应初中就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学区范围、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实施阳光招生。三是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人女入学机会公平。四是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把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是普通高中(含民办)要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招生录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六是对烈士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零择班”即总的原则是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义务教育要做到同一年级各教学班人数、男女比例相对均等。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各班任课教师。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配对要随机确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普通高中学校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开展分层次教学的学校,要严格以学生学业基础为依据分班(艺术体育特长班、国际课程班、青少年航空实验班等特殊类型班级,不执行本方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实际,另行制定相应具体实施细则)。不开展分层次教学的学校,要综合考虑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学业基础等因素均衡分班。新课程实施后,普通高中学校要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效衔接的管理体制,尊重学生选课走班的选择权,具体分班要求可参照省教育厅相关指导意见执行。“零择位”即建立和执行科学合理的排座制度,坚持公平公正的排座方式,并采取定期轮换制度。根据学生身高、男女搭配等进行排座。尊重学生成长规律,考虑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等因素,实行轮换制度,定期按照一定规则轮换座位。对身体有残疾等特殊学生,经集体研究并报校长同意后,可采取横排轮换串座。加快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从源头上消除因大班额造成的学生座位拥挤、后排座位离黑板过远等问题。“零指定”即采取民主方式遴选学生干部,采取综合评价和民主评议方式评奖评优,不得由学校和班主任指定。小学一、二年级,因学生年龄较小,自我认知不完善,学生干部可由班主任指定。初、高中新一年级入学初,因同学之间互不了解,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前提下,可由班主任临时指定。入学一定时间后以及其他年级均须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方便班级管理的前提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学生干部。也可采取轮换制确定学生干部,轮换机会、时长要均等,不得由学校、班主任指定任用。学生评奖评优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任课教师评价、同学互评、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充分体现学生民主意志,不得直接指定。

   为保障“四零承诺”落地见效,《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做好部署安排,层层传达,层层部署,逐校落实,不留死角;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要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话,建立督导检查和评价机制,进行督导检查;要营造良好环境,利用新闻媒体、校园网、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家长、学生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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