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安徽省基础教育事业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教育规模和整体实力得到快速发展,教育质量、办学效益显著提高,形成了从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到普通高中教育比较完善、覆盖城乡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40年来,安徽省基础教育事业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教育规模和整体实力得到快速发展,教育质量、办学效益显著提高,形成了从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到普通高中教育比较完善、覆盖城乡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省基础教育实现了全面跨越式发展,成为历史上发展最迅猛的时期(从学前到普通高中,各学段的教育发展指标都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且提前达到了规划的目标),公平和质量成为教育发展的主题。

  ·基础教育发展成绩单

  义务教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
  40年来,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逐步深化。从1977年到1985年,重点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教育、尊敬教师的政策导向和社会风尚,明确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发展方向。1986年至21世纪初,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全方位铺开,重点是推进“两基”工作,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至2006年,我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了“两基”目标,小学入学率达到99.09%,初中入学率达到88.60%,创造了我省义务教育史上的奇迹。2007年始,以安徽铜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起点,全省义务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至2017年末,全省所有县(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验收,取得40年基础教育取得的最为骄人的成绩。

  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4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省学前教育从无到有,从托幼服务到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8257所,在园幼儿200.8万人,比2010年新增幼儿园和幼儿学位分别为7474所和101万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816所,在园幼儿132.9万人,覆盖率达66.2%,比2016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9.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提前完成了《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毛入园率80%的目标,学前教育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入园难”、“入园贵”的矛盾得到有效的缓解。

  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稳步提升
  特殊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采取单独举办特殊教育学校或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办学门类由盲、聋两类扩展为盲、聋和弱智三类,再扩展到所有残疾类型。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特殊教育学校72所,在校生3.122万人,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县举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全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普通高中教育规模迅速扩大
  40年来,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招生规模显著提高,课程实验扎实开展,多样化特色化办学稳步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截至2017年底,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总数为662所,在校生108.5万人,专任教师7.8万人,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由1978年的不足20%跃升到2017年的90.5%。

  ·主要做法

  加强政府统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通过布局调整,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办学条件,从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一无两有”到实施“两基”的“一无两有八配套”,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标准化建设。明确指出“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缩小教育发展的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

  学前教育是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一块短板,资源短缺的矛盾非常突出,从1980年代末,鼓励发展民办幼儿园,到本世纪初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再到2010年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通过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持续实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省、市统筹协调,以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难题。

  通过融资办学、政策扶持、示范创建多途径推动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制约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实施安徽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着力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加强条件保障,提高普及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优质普通高中资源不断扩大,省、市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占比例达到80%以上,在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学生占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的85%以上。

  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各市、县党委、政府均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重大事项,切实履行政府均衡发展工作职责。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省历来重视义务教育发展,将其作为基础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强化规划、政策、机制和进度四个统筹,协调解决好资金拨付、土地指标和教师招录等难题,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走向深入。

  一是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缩小校际和区域间办学条件差异。多年来,我省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建设为抓手,整合各类项目建设,统筹各类各级项目资金近千亿元,大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截至2017年,全省中小学100%达到标准化建设省定标准,比2010年提高了90个百分点,标准化学校建设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师资配置为核心不断优化、深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补充、培训、定向培养和待遇倾斜等措施,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积极推进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改革,打破教师队伍体制性障碍。2013年~2017年,我省各地交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20万人次,平均每年交流数占当年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1%。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启动并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共招收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4308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489人。

  三是以教育扶贫为契机促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在有关教育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切实解决寄宿制和农村小规模运转困难问题。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设农村教师公租房近5000万套。

  四是以规范办学为红线净化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省教育厅严格控制择校,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六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多年坚持80%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制度。农民工随迁子女做到同城同待遇,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90%以上。

  五是以强化督导为动力建立均衡发展长效机制。我省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三个纳入”(纳入到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纳入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纳入到教育强县的评估认定),明确规定对未按教育部和省政府签订的《备忘录》时间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的县(市、区)党政干部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坚持公益普惠,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一直是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一块短板。我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在全国较早制定实施《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纳入城乡发展规划,遵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原则,推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体。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加,已经形成了省市统筹、以县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为有效补充学前教育教师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积极挖潜,采用调剂编制等措施,解决幼儿园教师紧缺问题。六年来,平均每年增加专任教师7692人,省级培训教师2万多人次,有效提升了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推行标准化建设。省教育厅出台了《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度重视农村附属幼儿园设置和管理的通知》,从幼儿园的选址与规模、建设用地标准、园舍建设标准、设施设备标准、教职工配备标准、经费保障标准、规范办园标准、安全卫生标准等几个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确保《条例》有关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积极扶持普惠园。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政策并设立专项资金引导、促进、扶持建设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仅2015年,中央奖补资金投入7308万元,各地投入1亿多元,对全省2000多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扶持,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自2017年起,省级财政将每年安排两亿元的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引导和支持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

  提高科学保教质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幼儿教材的紧急通知》,取消了使用幼儿教材,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强化学前教育活动指导和研究,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以游戏为主要实现形式学前教育活动活动模式。教育部举行学前教育新闻发布会,我省是教育部邀请参会并发言的三个省份之一。

  落实提升计划,提高普及水平

  2014年以来,连续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明确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视力、听力残疾教育相对集中,特殊教育类型更加完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的特殊教育发展目标。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近年来,国家实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我省有62所学校列入项目,国家投入资金2.3亿元。到2015年底,62个学校的项目全部投入使用。项目建设极大提升了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能力。

  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组织实施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项目,目前,已安排落实“医教结合”区域试验项目4个、资源教室建设项目18个、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备项目39个,项目资金总额3600万元。为做好项目实施,省教育厅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项目学校从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出发,选配合适器材,保证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规范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发展。针对我省民办残疾儿童康复和教育机构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民办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基本标准》。对于经评估认定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将纳入所在市、县(区)统筹管理,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予以支持,指导其按照残疾儿童类别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基本的教育教学质量。

  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强化政府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两免一补”政策,2015年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000元,2016年提高到生均不低于6000元标准。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随班落实就读学生公用经费。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特殊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管理常规检查。同时,通过选择性课程来满足学生的个别化需求,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间的合作,建立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的合作,推进融合教育和渗透职业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学生多方面的发展。

  深化改革,促进普高多元发展

  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制定印发了《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中开始试行。我省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倒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

  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近年来,我省着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各地在高中特色办学工作上做了积极探索,在建立办学联盟、试办综合高中、推进创新教育、改革评价制度、建构校本课程、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等方面取得进展,努力改变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单一化”问题,在优质教育资源示范高中不断扩大的同时,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牵动,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课程规划设计,建立基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及学校的价值追求、文化传统和办学实际,进一步加强课程的规划和设计,进一步完善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结构完整、层次分明的课程方案,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稳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落实《安徽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马鞍山市、铜陵市启动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对县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加强对学校课程建设、选课走班、教学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测体系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动态跟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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