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表示,各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中小学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前下发了《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方案》。教育部门透露,本市将按照每4年一个周期,完成一轮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综合督导评价。

  方案明确,督导评价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学校治理、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实践育人、办学成效和特色工作七个方面,涉及22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涵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各个方面。比如在学校治理方面,方案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据政策规定接收适龄残障儿童随班就读;不设重点班;严格禁止违规补课;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现象。在教育教学方面下设德育、体卫、美育、劳动、课程建设、教学实施、质量监控7个二级指标,要求各中小学要有效保障并利用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改进体育教学方式,上好体育课和课间操;建立常态化校园体育竞赛机制,每年举办全员参与的运动会;同时,要探索劳动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针对不同学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劳动;重视劳技课程建设及与多学科教学活动整合。

  教育部门表示,各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中小学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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