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评估专家组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督导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语用司、语信司司长田立新任组长,国家督学、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原局长陈东生任副组长,5名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专家任组员。

  2018年11月6日至9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清镇市接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的督导评估,获得好评。

  督导评估专家组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督导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语用司、语信司司长田立新任组长,国家督学、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原局长陈东生任副组长,5名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专家任组员。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工会主席王慧,省语委办主任朱琴以及省政府督导办相关同志全程陪同。

/></p><p>  督导评估期间,评估组在观山湖区和清镇市共召开汇报会2次、座谈会2次,检查党政机关4个、中小学校4所、新闻媒体单位2家、公共服务窗口单位3个、街道2条、乡镇农村2个,核查文件档案140盒,约580卷,发放、回收语言文字知识测查问卷80份,随机访谈50余人。</p><p>  在11月9日的反馈会上,督导评估组组长田立新代表督导评估组,高度评价了观山湖区和清镇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她指出,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加强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密切配合,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保障条件、强化监督考核、推进整改落实,宣传氛围浓厚,广大干部群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显增强,社会用字基本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得到有效发挥。</p><p>  督导评估组认为,贵州省在围绕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措施得力、特色鲜明,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贵州经验,贡献了贵州智慧。</p><p>  督导评估组还指出了贵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求贵阳市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语言文字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语言文字工作成果;进一步宣传普及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语言文字工作。</p><p>  贵州省教育厅厅长邹联克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波在反馈会上分别作了表态发言。</p><p ><img src=https://img.e-chinaedu.cn/uploadfile/1/2022/0716/5bfa28ec04a9053jpg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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