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分析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优势与不足,近期,浙江对全省89个县(市、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了监测。

1537229394532_1jpg/></p><p>  为全面了解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分析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优势与不足,近期,浙江对全省89个县(市、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了监测。</p><p>  监测结果显示,全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平均得分为67.52分(满分100分),其中得分最高的县(市、区)为89.81分,最低的为53.90分。一些反映教育质量、育人为本的关键性和引领性指标取得新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p><p>  <strong>一、监测指标设计:</strong></p><p><strong>  充分借鉴国内外教育评价指标框架</strong></p><p>  一直以来,浙江高度重视教育现代化建设,明确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2011年,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已有54个县(市、区)通过了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评估验收,覆盖面超过60%。然而,教育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克服传统督导评估“一评永逸”的缺陷,有必要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引导各地不断朝着教育现代化方向迈进。</p><p>  本次监测所采用的指标体系为修订后的《浙江省2017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细则》。该指标体系以《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年修订版)》为蓝本,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教育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浙江基础教育实际编制而成,包含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教育质量、社会认可5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47个监测点(指标框架详见表1)。需要说明的是,该指标体系仅面向县域基础教育领域,不涉及高等教育,不对省级层面和学校个体进行评价。</p><p>  <strong>二、监测结果统计:</strong></p><p><strong>  一级指标中,教育质量达成度接近80%</strong></p><p>  (一)基本情况</p><p>  2017年,围绕促进教育均衡公平发展、打造浙江优质教育,浙江省教育厅以一系列工程和项目为抓手,设计和布局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节点、时间表和路线图,大大加快了教育现代化发展步伐。</p><p>  2017年度的监测结果与4轮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和两轮省基础教育重点县(市、区)名单呈现高吻合度。以监测总分位列前54名的县(市、区)与54个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名单进行比对,重合度为85.19%;以监测总分位列后19名的县(市、区)与19个省基础教育重点县(市、区)名单进行比对,若去除无高中的婺城区和黄岩区,重合度为78.95%。</p><p>  (二)达成水平</p><p>  1.一级指标达成度</p><p>  监测结果显示,全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总达成度为67.52%。5个一级指标中,达成度最高的指标为教育质量(79.60%),最低的为优先发展(63.26%),中间依次为社会认可(73.70%)、育人为本(67.27%)、促进公平(63.88%)。</p><p>  2.二级指标达成度</p><p>  监测结果显示,11个二级指标中,达成度排在前3位的指标分别为育人环境(97.00%)、经费保障(90.89%)和教育发展水平(87.00%);达成度排在中间的指标依次为立德树人(75.60%)、各类教育质量(74.67%)、教育满意度(73.70%)、教育协调发展(73.55%)和资源保障(70.50%);达成度排在后三位的指标分别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56.29%)、国际交流与合作(40.67%)、教师保障(39.29%)。</p><p>  达成度达到100%的监测点有6个,分别为省级(区域)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教师活跃度、开设地方德育课程及校本德育课程的学校比例、建有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学校比例、博物科技文化和艺术体育等公益类场馆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的比例、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义务教育巩固率。</p><p>  达成度达到90%以上的监测点有8个,从高到低依次为:建有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的学校比例(99.00%)、高校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98.00%)、义务教育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97.00%)、普惠性等级幼儿园覆盖面(96.00%)、等级中职学校比例(96.00%)、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的学校比例(94.50%)、生均公用经费比上一年度增长(93.33%)、生均教育事业费预算拨款比上一年度增长(91.67%)。</p><p>  达成度不到50%的监测点有12个,如在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年收入、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专任教师拥有境外学习研修经历的比例、建有规范化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中小学校比例、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所有初中办学条件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拥有全职外籍教师的学校比例等。</p><p>  <strong>三、薄弱环节分析:</strong></p><p><strong>  区域教育差距有待缩小,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有待优化</strong></p><p>  综合分析监测指标达成度和监测点得分,浙江省一些反映教育质量、育人为本的关键性指标和引领性指标取得新突破,同时也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p><p>  1.区域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区域教育差距仍有缩小空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受区域经济条件、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等因素制约,浙江省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仍然存在不平衡的问题。浙南、浙西地区与浙东、浙北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存在差距,两个区域的均值差距达到10.90分。其中分值差距较大的监测点有4个: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初中专任教师拥有境外学习研修经历的比例、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累计合格率。</p><p>  2.教育公平取得显著成就,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有待优化。近年来,浙江省多措并举,以改革促公平、提质量、保民生,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5年6月,所辖9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虽已达到基本均衡,但依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优质均衡成为基本均衡达成后的新目标。2017年,浙江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二级指标达成度为56.29%,“初中、小学办学条件校际优质均衡差异系数”监测点达成度分别为46.57%和50.00%,“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监测点达成度为42.33%。</p><p>  3.中小学国际交流合作广度和深度拓展,但仍需加强。目前,浙江省积极适应教育国际化发展的时代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中小学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领域不断扩大、深度不断增强,但交流质量仍需进一步巩固。监测结果显示,2017年,浙江省“国际交流与合作”二级指标达成度为40.67%,“与境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的学校比例和建设‘千校结好’特色品牌项目的学校比例”监测点达成度为46.00%,“拥有全职外籍教师的学校比例”监测点达成度为49.00%,“专任教师拥有境外学习研修经历的比例”监测点达成度仅为34.33%。</p><p>  4.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成效,教师待遇与专业发展还需提高。近年来,浙江省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深入研究破解教师工作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矛盾,成效显著,但教师待遇与教师专业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提高。2017年,浙江省“教师保障”二级指标达成度为39.29%。教师收入方面,“在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年收入”“非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达到当地在编教师平均年收入”监测点达成度较低。专业发展方面,“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成绩”监测点达成度为43.00%,“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监测点达成度最低,仅为27.50%,主要是幼儿园教师持有资格证的比例较低。</p><p>  5.学习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还需完善。2017年,为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及浙江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成学习型社会,省教育厅举办了“2017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但各地高水平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较为薄弱,现代化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省级学习型城市不多。2017年,浙江省“县(市、区)省级成校现代化率”监测点达成度为44.00%,“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监测点达成度为43.00%。</p><p>  <strong>四、加快推进建议:</strong></p><p><strong>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地区差距</strong></p><p>  1.公平配置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积极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有关政策,对标教育资源配置7项指标,重点在教师配置、校舍和运动场地、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提高各地的配置水平和校际均衡;对标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把重点放在县级政府依法履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上;对标教育质量9项指标,分析运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p><p>  2.扩大对外联系,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面对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等国家战略的新背景,特别是面对举办2022年亚运会等重大机遇,浙江国际化发展进入了重要窗口期,应积极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各设区市先行,通过培育和创建教育国际化示范学校,加强全省各地中小学对外联系,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打造与国际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教育服务体系。一是重视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准确理解把握“千校结好”的主要目标,培育和创建高水平国际化现代学校;二是教育部门与外事部门应积极协调,广开渠道,为“千校结好”铺路搭桥;三是有效推动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参照高校做法,增加中小学教师出国名额,出国计划单列,所需经费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开支。</p><p>  3.保障经费投入,留住并培养一流教师队伍。推进教育现代化,教师是关键。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流教师队伍,是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的紧迫任务。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鉴于浙江省目前教师平均年收入无达标地区,应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督查各地提高教师收入。一是加快出台教师待遇保障的政策性文件,切实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年收入,留住优秀人才,稳定教师队伍;二是加大省级督查力度,对不达标地区的县级党委、政府班子亮红牌,并与其业绩考核挂钩;三是规范公务员一次性考核奖的政策,与教师考核奖统筹安排。</p><p>  4.调动社会力量推进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成人继续教育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也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学习型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各地区应进一步重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和学习型社会的发展,逐步扩展优质继续教育资源。一是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开展老年教育、妇女教育、家庭教育、外来务工人员教育,积极开展与市民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技能培训密切相关、灵活多样的教育,逐步扩展优质的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二是借助浙江省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发掘各个学科中的继续教育资源,促进学科和科研优势转化为特色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直接服务于社会培训需求和人员素质提升。</p><p>  5.监测与评价并举,缩小区域间教育发展不平衡。通过每年一次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动态把握各地教育发展现状与水平,每年实行公开发布。在摸清各地教育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评估验收、省基础教育重点县提升计划、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举措,重点帮扶薄弱地区,缩小地区之间差距。开展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评价,促使政府创造条件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和环境。开展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学校是现代化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载体,只有每一个“细胞”达到了教育现代化,才能实现区域“肌体”的教育现代化。</p><p>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杭州师范大学数理学院)</p><p><br/></p><p>  【调查者说】</p><p ><strong>以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助力政府教育治理现代化</strong></p><p style=季诚钧 张墨涵 张冉

  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了全面部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必须深刻把握教育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意义,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开展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是助推地方政府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先手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管办评分离改革的必然要求。

  县域是重要的教育发展与治理主体,特别是基础教育的管理和投入机制“以县为主”,县级政府承担了发展辖区内基础教育的主要职能。教育现代化评估以县(市、区)为监测对象,强化定期监测,动态把握教育发展进程,建立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指数年度发布制度,有利于调动各方参与教育治理的积极性,切实落实地方政府教育责任。

  浙江省历来重视县域教育督导评价工作。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浙江先后组织开展了“两基”评估、“教育强县”评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目前正在开展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创建和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有效推动了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当下,应强化第三方机构自身建设和参与监测,鼓励支持群众和社会参与评价、进行监督,形成各级政府为民履职担责的倒逼机制。具体而言,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对地方政府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变管控思维为治理思维。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在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上已经先行一步、快走一步。“宏观引导、监管及提供服务”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新任务。对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的动态监测,客观上将会持续促进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水平;同时,在监测过程中,进一步明晰部门权责,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更多地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财政、信息服务等方式或杠杆治理教育,将不断提高政府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

  第二,县域监测为地方政府提供科学的教育决策参考。县(市、区)教育现代化的成效与问题易于比较分析,便于进行持续性监测评估。定期监测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跟踪教育监测指标数值变化,评估教育现代化建设成效,科学解答制约县域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以为省政府、设区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数据依据,有利于地方政府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政策发展。同时,教育监测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抓重点、补短板、促均衡为原则,引导各地切实重视和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将加快推进地区教育现代化进程。

  第三,激发第三方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机制建立。许多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作为政府治理教育的有力补充,不断深入地介入到教育政策、教育规划、教育制度和教育方案的制定与评估中去,发挥其应有的“补偿性功能”。上海市、江苏省、成都市等都通过政府、学术和社会组织共同构建了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并付诸实施,在实践上获得了良好效果。浙江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并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研发了《浙江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体系》,以此开展监测评估工作。通过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赢得了社会公信力,激发了第三方组织的活力。

  第四,关注监测过程与结果,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化与常态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是教育督导工作的3个方面。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的全面推行,既是对县域教育依法办学过程的督导,也是对地方政府教育管理成效的检验,必然推动教育督导法治化发展。教育现代化监测结果也可以促使地方教育督导部门更加科学地展开工作。通过定期发布督导报告和评估监测报告,公布督导结果,督导部门能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当然,县域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与地方政府教育治理现代化也是相互促进的。对教育治理体系的改革创新,必然会进一步促进教育监测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教育监测作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避免了教育自说自话,可以有效保障教育发展更公平更有质量地惠及百姓。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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