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伊始,云南省教育厅召开2018年云南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云南省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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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开学伊始,云南省教育厅召开2018年云南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云南省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9月4日下午,云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继贤受周荣厅长委托,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就“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政策”“2018年新生入学资助工作”“云南省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等三方面工作做新闻发布,并针对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解答。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市教育局有关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云南省已经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功能齐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以及普惠性、特困性、奖励性、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云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实现了“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悉,2018年,云南省在学生资助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的同时,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全覆盖”、助力脱贫攻坚实施精准资助等重大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以及便民惠民措施的有效实施,使助学贷款申请更便捷,困难学生认定更高效,资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6月30日,2018年全省各教育阶段累计资助(含学前幼儿)学生449.25万人次,共计下达资助资金57.75亿元;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资金15.3亿元,资助学生129.28万名。目前,云南省已在16个州市、117个县(市)、区全面推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并继续推动乡镇办理点下沉,竭力保证学生贷款受理工作实现“手续更简单”“办理更快捷”“应贷尽贷”。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简证便民”的工作要求,云南省取消了“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填写、审核程序,明确只要学生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其中一个单位出具的证明,即可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依据,让学生“少跑路,好上学”。

  (云南教育报刊社 赵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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